签了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涉外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如何处理?

来源:税法网时间:2023-05-15 16:29:36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如何处理?

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我国法律和外国法律存在较大差异。通常来讲,如果未成年子女生活在国外则由国外一方抚养,相反如果未成年子女在国内,则由在国内和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

对于财产分割问题,主要看财产的所在地。如果财产在中国境内,人民法院予以处理,且适用中国的法律进行分割。而财产在国外的,取证相对比较困难,对于无法查证的法院通常不予处理。

签了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吗?

1、对离婚这一决定反悔,不能向法院起诉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的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

2、因财产分割而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订立了《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3、因《离婚协议书》没有约定的事项而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探视时间、子女姓氏问题等,可以向法院起诉,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会依据法律作出判决。

4、因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事项对离婚协议书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诉

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行为,可以在发现上诉行为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在此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标签: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 财产分割问题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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