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代位追偿条件是什么?
保险公司代位追偿条件是:
1、保险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受损标的,都是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
2、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导致的,第三者的过错行为与保险事故有因果关系,第三者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这样被保人才可以将代为追偿权转移给保险人。
3、保险人已经按照合同的规定赔付给被保险人保险金,也就是履行完赔偿义务后,保险人才能够取得代位追偿权。
需注意的是:保险人在代位追偿中享有的权利,是不可以超过其赔付给被保险人的金额的,如果保险人从第三方那里追偿到的金额大于其赔偿给被保险人的金额,那么其超出部分应归被保险人所有。
另外一种是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金,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
不能申请代位追偿的情况有哪些?
1、事故没有第三者不能申请。如果事故只是因为自己失误造成,并没有第三者的介入,这种情况下是不能申请代位追偿的。这个应该比较好理解,毕竟第三者都没有,还找谁追讨赔偿去啊。 2、事故第三者无责不能申请。如果事故认定中自己全责对方无责的话,也不能申请代位追偿。道理嘛也很简单,全责就等于是自己负上所有的损失赔偿,保险公司也就没有第三者可以追讨赔偿了。 3、事故损失在保险赔偿外不能申请。如果在事故中造成的损失,并不属于车险保险范围内。无论有否第三者,无论是否全责都不能申请代位追偿。例如轮胎、被车内物品砸坏的玻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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