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种植户诉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为该农户挽回了经济损失。
民某承租的承包地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河南省中央财政小麦完全成本保险,2023年麦收前受雨水天气影响造成小麦减产,民某对某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不满意,将某保险公司保险起诉至正阳法院。
民一庭庭长杨宏伟接案后,认真查阅卷宗,调查走访和庭审发现,受天气影响,民某种植的小麦绝收,因其举证不能,某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但举证不能证明其小麦绝收,民某也因理赔事宜多次投诉某保险公司,双方矛盾很大,基于该情况,承办法官杨宏伟认真查阅卷宗、做到吃透案情,明确法律,同时又积极约谈原告民某,告知其诉讼风险、讲明法律规定、举证要求等,另一方面向某保险公司讲明法律规定、社会责任,督促某保险公司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对受天灾造成的损失做到应赔尽赔,经多次不懈地努力,民某与某保险公司终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并履行,民某撤回对某保险公司的起诉、投诉。
法官积极作为,高度关注民生,让国家的惠农政策在群众身上得到充分的体现之举深受当事人好评。(韩留收 王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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