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五级管理 昆明出台新规管控中心城区开发强度

来源:昆明日报时间:2024-12-16 10:41:25

12月12日,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行“昆明市中心城区开发强度管理”新闻发布会,根据《关于加强昆明市中心城区开发强度管理的通知》,把中心城区开发强度细化为五级分区,其中明确新建城镇住宅用地最高强度分区的基准容积率为2.8,容积率上限为3.1。

本次强度分区及管控综合考虑城市风貌特色、地理区位、交通条件、产业发展、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的综合承载能力,同时结合城镇住宅用地和商业、商务金融用地的地块规模、轨道站点、周边道路、住宅户型大小综合确定地块开发强度。相比过去的用地开发强度控制,保证了指标的合理性与科学性。

此次仅针对城镇住宅用地和商业、商务金融用地两类进行管控,这两类用地占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最大。本次采用分区分类的差别化管理,把中心城区细化为五级强度分区:临湖区域、生态敏感区域等划定为强度一区;临山区域、城市大型公共开敞空间周边区域、大型文体设施周边区域等划定为强度二区;以城镇住宅、生活服务为主的区域划定为强度三区;片区组团中心、TOD综合开发区域、综合交通开发枢纽等区域划定为强度四区;城市核心区、高强度开发的地标节点区域(如巫家坝核心区、老城核心区、呈贡核心区高铁站周边区域等)划定为强度五区。

本次强度分区及管控建立“强度分区+基准容积率+修正影响系数+容积率上限”的地块强度计算规则,按照“宜高则高、宜密则密、宜低则低、宜疏则疏”的空间形态引导原则,根据强度分区基准容积率和容积率上限进行分级管控,城镇住宅用地最高强度分区的容积率上限为3.1,商业、商务金融用地最高强度分区的容积率上限为5.5。

新规还结合昆明市轨道交通建设情况,充分考虑轨道站点周边区域的综合开发,统筹土地开发利用与交通承载的关系,通过轨道站点修正系数的设置,有利于提高城市交通效率和土地利用效率,增强区域经济活力。(刘婷婷 徐晓俊)

标签: 实行五级管理 中心城区开发强度 容积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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